5.招聘崗位學歷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學歷(指通過全國普通高考入學,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取得的本、專科學歷,含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學歷、“3 2”高職師范類專業學歷);
(2)四類縣(市)艱苦邊遠鄉鎮及以下和五、六類縣(市)招聘崗位,允許新疆生源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脫產專科畢業生(限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和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只限漢語言文學、維語言文學、英語、小學教育、義務教育和教育學專業)報考,其中:塔什庫爾干塔吉克自治縣所有小學、教學點和其他六類縣(市)艱苦邊遠的村級小學、教學點允許自學考試專科畢業生(只限漢語言文學、維語言文學、英語、小學教育和義務教育專業)報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具體要求見《2012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雙語特崗教師(崗位)招聘崗位表》。
6.招聘崗位資格要求
(1)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如報考雙語教學崗位和少數民族“漢語”學科崗位的,還須具備下述(2)規定條件。
(2)對未具備招聘崗位要求教師資格證書的,應同時具備以下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雙語教學崗位的HSK等級必須達到5級水平或MHK相應水平;報考少數民族“漢語”學科崗位,HSK等級必須達到6級水平或MHK相應水平(對于漢語系考生及沒有HSK或MHK等級證書的民考漢考生,需持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證書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MHK相應標準為:漢語課教師為三級甲等及以上、非漢語課教師為三級乙等及以上。
(3)報考族別條件為漢族的招聘崗位,允許母語為國家通用語言(漢語)的少數民族考生和民考漢考生報考。
7.未入編“雙語”臨時編制教師可不受上述2、5、6項條件限制。
(1)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包括綜合知識測試和學科專業知識測試成績,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統一劃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綜合知識測試和學科專業知識測試均分別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兩項測試成績均合格視為筆試成績合格,其中:學科專業知識測試成績作為入圍面試的筆試成績排名和計算總成績的依據。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
(2)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2013年1月3日公布筆試成績,2013年1月10日公布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考生請通過新疆教育信息網查詢筆試成績,
(四)面試(2013年1月15日-17日)
1.面試人員確定
從筆試成績中的綜合知識測試和專業知識測試成績均合格人員中,按照專業知識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和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地點
阿克蘇地區、克州、喀什地區、和田地區教育局。具體面試地點及有關要求請于2013年1月8日起登錄新疆教育信息網查詢。
3.面試組織
面試工作在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由四地州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4.面試要求
(1)考生按照本人報考崗位的學科學段,在現行教材中自行準備三份教案,由面試專家任選一份進行試講,試講時間不超過20分鐘。
(2)考生凡在面試環節弄虛作假的,一旦發現立即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提前1天到面試考點報到,并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指定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面試時,考生需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畢業證、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面試結束時原件退還本人。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證實其真實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5)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