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位12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通知
根據《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四川電信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工作人員補充到直屬事業單位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工作。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下同]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校園網[www.sptc.cn,下同]上發布)[www.scpta.gov.cn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 |
| 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 | 事業 | 成都市錦江區靜康路536號 | 高等職業技術教育 |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本科及以上學歷(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歸國留學人員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電信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直屬事業單位2012年12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含表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3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報名時本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不屬于本單位本次招聘對象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分別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