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花溪區面向區屬中小學關于在崗代課人員招聘教師的通知
根據貴陽市辦公廳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推進解決中小學代課人員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為妥善解決花溪區區屬公辦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結合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面向花溪區區屬公辦中小學在崗代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特制定《花溪區教育局面向區屬公辦中小學在崗代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1、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的原則。
2、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考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3、招聘工作由花溪區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教師招聘工作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為花溪區區屬中小學教輔、工勤崗位。聘用人員由區編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區教育局根據編制情況及工作需要原則安排在原代課學校的教輔、工勤崗位。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花溪區區屬公辦中小學在崗代課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截止2012年2月20日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截止2011年7月1日,在花溪區區屬公辦中小學連續代課三年以上(含三年),目前仍在崗的代課人員(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和其他就業經歷,不視為代課經歷)。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5、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在職人員。
四、時間安排
(一)報名
1、報名時間為2 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2、報名地點:區教師招聘工作辦公室(區教育局人事科,區行政中心A區六樓626室);
3、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本人如實填寫《考試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和提供材料(含代課年限材料的工資會計憑證)送代課的學校報所屬法人學校審核后,由法人學校安排具體負責人到教育局人事科報名。如因出現報名信息錯誤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由本人和法人學校負責。
凡提供材料與報考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準考證發放
《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月28日。由法人學校統一到區教育局人事科領取。
《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是考生參加招聘考試(從面試至辦理聘用手續整個過程)的必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因兩證不全而被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