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村官”或“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的身份證和畢業證;②省級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蓋章(鋼印)的《XX省大學生村官證書》或省級“三支一扶”辦公室蓋章(省人社廳或原省人事廳代鋼印)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在宿州市埇橋區就業見習的高校畢業生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的身份證、畢業證;②與見習單位簽訂的《埇橋區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③與見習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書》;④所在見習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及工資發放證明;⑤宿州市埇橋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
以上所有證件、材料均須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對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在筆試成績公布時予以加分。
(三)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按招聘職位分別排出名次。招聘人數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招聘人數在10人以下的職位,按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招聘職位條件規定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考場錄像、監控信息等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有關材料的,取消其復審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面試前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知識》或《職業能力測試》成績排名,高分在先。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即為參加面試人員。“宿州市埇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原宿州市埇橋區人事編制信息網)”將及時公布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
2、面試辦法:滿分成績為100分。根據不同職位的專業特點,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專業測試等方式進行,各職位面試方案經批準后,將及時在“宿州市埇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原宿州市埇橋區人事編制信息網)”公布。
若某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等于或少于本職位招聘數,不能形成競爭的,該職位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當天所在考官組所有面試考生面試成績的平均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五)最終成績合成
應聘人員的考試最終成績依據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比例合成確定。考試最終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排名,高分在先。
(六)體檢與考察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職位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分職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比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辦法:宿州市埇橋區教體局下屬學校教師職位、宿州市埇橋區團區委青少年宮教師職位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其他職位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等規定執行。
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自體檢結果公布之日起7日內本人可以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3、考察對象:體檢合格人員即為考察對象。
4、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七)人員的遞補
筆試結束后,在面試、體檢、考察、公示擬聘人選等環節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職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每個環節只遞補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