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池州市市直事業單位關于公開招聘教師的通知
根據《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經市編委同意,2011年度市直事業單位使用編制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11年度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54名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七)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四、招聘辦法及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6月18日至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地點: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地址:池州市東湖南路46號,聯系電話:0566-2617344、2616946)。
3、報名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2011年畢業生須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7月底前須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審驗,其中,報考池州市第一中學的于7月底前還須提供高中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審驗)原件及以上材料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照片4張。其中,屬池州市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報考池州市第一中學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考生須自行下載填報《池州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報考者必須提供有效通訊方式。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如因路程較遠,本人不便現場報名的,可采取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預約報名,并在領取準考證時補辦報名手續,交驗身份證、畢業證等有效證件。(傳真:0566-2617344;E-mail:ahczhr@163.com)
5、考試費用: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筆試費每人每科45元,進入面試的人員須再交面試費每人80元。
(二)資格審查
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有效競爭,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并及時告知取消或核減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改報其它崗位。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特殊崗位(專業)或招聘碩士研究生學歷層次人員的崗位,經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開考。
準考證領取時間:考生持本人身份證于6月29日至30日到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試
1、筆試
(1)報考教師崗位筆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查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
(2)報考其他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筆試:管理崗位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試》,滿分各為100分,按5:5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專業技術崗位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滿分各為100分,分別按4:6合成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的主要內容:常識、寫作、計算機基礎知識。
對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并取得省級“三支一扶”辦公室蓋章(省人社廳鋼印)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程序和時間要求審核后每門筆試成績增加2分,并予以公示。
筆試時間:2011年7月2日(其中,報考池州市第一中學、池州市職業教育中心教師筆試時間為2011年7月6日),地點等具體情況見準考證。
2、面試
(1)報考教師崗位面試:滿分為100分。依據筆試成績,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面試形式為授課,授課時間20分鐘,參加面試人員現場撰寫教案,準備時間為1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