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資格條件。
(五)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六)普通小學、幼兒園教師應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普通初中和高中(含職業高中)教師應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七)應聘人員原則上應為統招大學畢業生。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為準。
(八)全省中小學招聘外籍教師的,按照國家和我省招聘外籍人員有關政策辦理。
五、招聘的程序和辦法
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基礎知識考試(筆試)、資格復審、專業技能考核(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環節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2012年2月下旬,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各市(區)上報的招聘計劃,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及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政府網站上統一發布招聘崗位及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教師公開招聘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不設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3月上旬報名,報名時間一般為7天。
2.報名網站: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www.sneac.com)。
3.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在公布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本人信息,按公布的資格條件在應聘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48小時內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審查通過后的信息不得變更。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縣(區)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網上資格初審在報名時間截止后2天內完成。
4.考試收費標準:省教育廳向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申報新任教師招聘考試收費標準,收費標準參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價費調發〔2001〕89號)規定的每人每科50元標準執行。
5.網上繳費和下載準考證:網上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愿放棄報名。繳費后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限內從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6.崗位開考比例:根據《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陜人發〔2006〕10號)規定,報考同一崗位的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5的比例,達不到這一比例的,除特殊崗位以及專業緊缺急需引進的人才外,原則上取消或調整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取消崗位的退還報名費。
(三)基礎知識考試。基礎知識考試時間為2012年4月上旬。基礎知識考試科目共兩門,一門為綜合知識,一門為專業科目。兩門分值各占50%。
4月下旬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基礎知識考試成績以及取得參加專業技能考核資格人員名單。
根據應聘人員基礎知識考試成績,按照與公布的招聘崗位計劃數3: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專業技能考核人員名單,并將名單反饋至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