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天津南開中學招聘18名優秀教師的通知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確保我校2012年招聘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0〕74號)、《關于印發<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0〕10號)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
一、學校簡介
天津市南開中學于1904年由著名愛國教育家嚴范孫和張伯苓創辦,1978年被國家教育部確定為全國重點中學,現為市教委直屬中學,學校為完全中學,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天津市對外交流的窗口學校。自2010年開始南開中學進行教育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建立天津市南開中學理事會,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
二、招聘原則
我校2012年招聘工作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我校2012年擬招聘工作人員18名,其中中學語文、物理、歷史、音樂、美術教師各1名,中學英語、生物、體育教師各2名,中學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員各1名,電教實驗員3名; 電工1名。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教師職業;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
6、應聘教師崗位人員須持有教師資格證(應聘時正在備考者,可先參加招聘。如未能如期取證,將不被錄用);
7、英語達到與學歷相當的水平,應聘教師崗位人員要有較強的英語口語能力。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校在讀(全日制)非應屆高校畢業生;
3、在以往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三)各崗位具體報考條件見附件一《2012年天津市南開中學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詳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