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包含的內容,根據工程內容和施工組織的需要而定,一般應包括:
(1) 原有地形地物;
(2) 沿線的生產、行政、生活等區域的規劃及其設施;
(3) 沿線的便道、便橋及其他臨時設施;
(4) 基本生產、輔助生產、服務生產設施的平面布置;
(5) 安全消防設施;
(6) 施工防排水臨時設施;
(7) 新建線路中線位置及里程或主要結構物平面位置;
(8) 標出需要拆遷的建筑物;
(9) 劃分的施工區段;
(10) 取土和棄土場位置;
(11) 標出已有的公路、鐵路線路方向和位置與里程及與施工項目的關系,以及因施工需要臨時改移的公路的位置;
(12) 控制測量的放線標樁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