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度控制學習資料:編制施工進度控制工作細則
施工進度控制工作細則是建設工程監理規劃的指導下,由項目監理班子中進度控制部門的監理工程師負責編制的更具有實施性和操作性的監理業務文件。其主要內容包括:
(1)施工進度控制目標分解圖;
(2)施工進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內容和深度;
(3)進度控制人員的職責分工;
(4)與進度控制有關各項工作的時間安排及工作流程;
(5)進度控制方法(包括進度檢查周期、數據采集方式、進度報表格式、統計分析方法等);
(6)進度控制的具體措施(包括組織措施、技術措施、經濟措施及合同措施等);
(7)施工進度控制目標實現的風險分析;
(8)尚待解決的有關問題。
事實上,施工進度控制工作細則是對建設工程監理規劃中有關進度控制內容的進一步深化和補充。如果將建設工程監理規劃比作開展監理工作的“初步設計”,施工進度控制工作細則就可以看成是開展建設工程監理工作的“施工圖設計”,它對監理工程師的進度控制實務工作起著具體指導作用。
2.編制或審核施工進度計劃
為了保證建設工程的施工任務按期完成,監理工程師必須審核承包單位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對于大型建設工程,由于單位工程較多、施工工期長,且采取分期批發包又沒有一個負責的總承包單位時,就需要監理工程師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或者當建設工程由若干個承包單位平行承包時,監理工程師也有必要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
施工進度計劃審核的內容主要有:
(1)進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項目建設總進度計劃中總目標和分目標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開工、竣工日期的規定。
(2)施工總進度計劃中的項目是否有遺漏,分期施工是否滿足分批動用的需要和配套動用的要求。
(3)施工順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藝的要求。
(4)勞動力、材料、構配件、設備及施工機具、水、電等生產要素的供應計劃是否能保證施工進度計劃的實現,供應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夠能力實現計劃供應。
(5)總包、分包單位分別編制的各項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之間是否相協調,專業分工與計劃銜接是否明解合理。
(6)對于業主負責提供的施工條件(包括資金、施工圖紙、施工場地、采供物資等),在施工進度計劃中安排是否明確、合理,是否有造成因業主違約而導致工程延期和費用索賠的可能存在。
如果監理工程師在審查施工進度計劃的過程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承包單位提出書面修改意見(也稱整改通知書),并協助承包單位修改。其中重大問題應及時向業主匯報。
應當說,編制和實施施工進度計劃是承包單位的責任。對于監理工程師來講,其審查施工進度計劃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防止承包單位計劃不當,以及為承包單位保證實現合同規定的進度目標提供幫助。如果強制地干預承包單位的進度安排,或支配施工中所需要勞動力、設備和材料,將是一種錯誤行為。
盡管承包單位向監理工程師提交施工進度計劃是為了聽取建設性意見,但施工進度計劃一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即應當視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它是以后處理承包單位提出的工程延期或費用索賠的一個重要依據。
3.按年、季、月編制工程綜合計劃
在按計劃期編制的進度計劃中,監理工程師應著重解決各承包單位施工進度計劃之間、施工進度計劃與資源(包括資金、設備、機具、材料及勞動力)保障計劃之間及外部協作條件的延伸性計劃之間的綜合平衡與相互銜接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