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導則與標準學習資料:EI預測與評價的基本要求
(1)對CP的EI進行預測,是指對能代表評價區環境質量的各種環境因子變化的預測,分析、預測和評價的范圍、時段、內容及方法均應根據其評價工作等級、工程與環境特性、當地的EP要求而定。
(2)預測和評價的環境因子應包括反映評價區一般質量狀況的常規因子和反映CP特征的特性因子兩類。
(3)須考慮環境質量背景與已建的和在建的CP同類污染物EI的疊加。
(4)對于環境質量不符合環境功能要求的,應結合當地環境整治計劃進行環境質量變化預測。
常用的EI預測評價方法
方法:數學模式法、物理模型法、類比分析法、專業判斷法。特點:
①數學模式法,能給出定量的預測結果,需一定的計算條件和輸入必要的參數、數據,應首先考慮。
②物理模型法,定量化程度較高,再現性好,能反映比較復雜的環境特征,需要有合適的試驗條件和必要的基礎數據。
③類比分析法,預測結果屬于半定量性質。④專業判斷法,定性的反映CP的EI(如生態機理分析法、景觀生態分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