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方法學習資料:保護和改善環境的有關規定
1.特殊區域的環境保護——特殊區域
2.農業環境的保護——農業環境
3.海洋環境的保護
4.城市環境保護
三、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1.排污單位的環境保護責任——申報登記,繳納超標排污費并治理
2.污染嚴重單位的法律義務及污染事故的處理——限期治理,及時處理,及時通報
3. “三同時”管理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作用于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階段,“三同時”管理制度作用于建設項目立項后進入實質性建設階段。
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一)
一、《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1. 2000年3月20日頒布《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2. 《水污染防治法》適用范圍和監督管理
3. 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優先保護,設立保護區,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權劃定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保護區的劃分等級及保護要求,保護區適用標準
4. 防止地表水污染
5. 防止地下水污染
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二)
我國大氣污染屬于煤煙型污染,主要是粉塵和二氧化硫。
1. 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2. 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公報、預報制度
3. 防治燃煤產生大氣污染——是我國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內容,主要防治措施4點
4. 防治廢氣、塵和惡臭污染(工業生產)
三、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
1. 環境噪聲及其污染——環境噪聲污染定義
2. 規劃布局減輕噪聲污染
3. 環境影響評價與“三同時”管理
4. 工業噪聲污染防治
5. 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工程開工15日內申報
6. 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治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