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導則與標準學習資料:環境影響時期劃分預測時段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按項目實施的不同階段,可以劃分為建設階段的環境影響、生產運行階段的環境影響和服務期滿后的環境影響三種。生產運行階段可分為運行初期和運行中后期。
所有建設項目均應預測生產運行階段,正常排放和不正常排放兩種情況的環境影響。大型建設項目,當其建設階段的噪聲、振動、地面水、大氣、土壤等的影響程度較重,且影響時間較長時,應進行建設階段的影響預測。礦山開發等建設項目應預測服務期滿后的環境影響。
在進行環境影響預測時,應考慮環境對污染影響的承載能力。一般情況,應該考慮兩個時段,即污染影響的承載能力最差的時段即對污染來說就是環境凈化能力最低的時段和污染影響的承載能力一般的時段。如果評價時間較短,評價工作等級又較低時,可只預測環境對污染影響承載能力最差的時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