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學習資料:工作等級劃分
2.1掌握劃分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的依據
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是以下列因素為依據進行劃分的:
建設項目的工程特點:工程性質、工程規模、能源及資源(包括水)的使用量及類型、污染物排放特點(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主要污染物種類、性質、排放濃度)等。
建設項目所在地區的環境特征:自然環境特點、環境敏感程度、環境質量現狀及社會經濟環境狀況等。
國家或地方政府所頒布的有關法規(包括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
2.2熟悉不同環境影響評價等級的評價要求:
2.2.1環境影響評價項目
根據環境的組成特征,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通?蛇M一步分解成對下列不同環境要素(或稱評價項目)的評價,即:大氣、地面水、地下水、噪聲、土壤與生態、人群健康狀況、文物與“珍貴”景觀以及日照、熱、放射性、電磁波、振動等。
2.2.2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
2.2.2.1按照2.1中的劃分依據,可將上述各單項目影響評價劃分為三個工作等級。一級評價最詳細,二級次之,三級較簡略。各單項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的詳細規定,可參閱相應的導則。
一般情況,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包括一個以上的單項影響評價,每個單項影響評價的工作等級不一定相同。
2.2.2.2對于單項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均低于第三級的建設項目,不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只需按國家頒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填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對于建設項目中個別評價工作等級低于第三級的單項影響評價,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簡單的敘述、分析或不做敘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