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水路運輸學習資料:班輪運輸的基本特點
(1)四定,即定期、定港、定航線、定費率
一般班輪運輸都有固定的行駛航線,預先安排好定期開航和中途固定停靠港口的到離時間,并把船期表在有關媒體上公布。班輪船公司收取運費是按事先規定的運價表計算的。班輪運輸的“四定”特點,有利于貨主掌握船期,核算運輸費用,組織貨源,促進出口。
(2)以班輪提單作為運輸合同的證明
在貨物裝船前,從事班輪運輸的承運人與貨主之間不簽訂運輸合同,而是在貨物裝船后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提單來確定承運人和貨主的權利、義務、責任以及豁免條款,并據以作為處理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糾紛的依據。
(3)裝卸作業由承運人安排并支付有關費用
在班輪運輸中承運人負責裝貨、卸貨和理艙作業,有時還負責倉庫=船邊的搬運作業。裝卸費及理貨費等均計人班輪運價表所規定的費用中,倉庫=船邊的搬運費有的計人運價之中,有的在運價之外增收附加費。
(4)不規定貨物裝卸時間
班輪是按船期表規定的時間到離港口,承運人和貨主之間不再規定裝卸時間,只是按照港口習慣快速裝卸,也不計算滯期費和速遣費。但是要約定托運人或收貨人必須按照船舶的裝卸速度交貨或提取貨物,否則貨主應賠償船方因降低裝卸速度和中斷裝卸作業所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