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為加強考風考紀,今年我市每位考生都要填寫《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見附件5),如違背承諾書內容,單位和個人都要承擔相關責任。
根據《河南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停止征收和調整有關收費的通知》(豫政〔2008〕52號)的規定,考試收費每人每科40元,數碼采像和信息卡工本費12元,共計92元。報名時隨《匯總審批表》,《報名信息卡》、《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一起交納。
五、考試工作安排
2013年6月6日至6月12日,各主管部門到市干部考試中心考務科領取《報名信息卡》。6月15日至6月25日,各主管部門請按時到市干部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過期不再辦理。10月25日至10月30日統一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用書的征訂
根據《關于2013年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工作的通知》(豫人考文〔2013〕6號),人社部對2013年版經濟專業資格考試用書進行了重新編寫,以往各版經濟考試用書已不適用本年度考試。經濟專業資格考試用書,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征訂與發行。各縣(市)區和有關單位要本著考生自愿的原則,在報名的同時做好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考試用書征訂單(見附件2)與訂書費用報名時隨《匯總審批表》一并交納。
七、注意事項
(一)各單位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把好資格審查關。凡未經資格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一律不予受理。
(二)按照有關文件規定,要嚴格貫徹按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單位報名考試,違者一律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考試成績,并追究報考者和單位當事人的責任。對違反考試紀律,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者要嚴肅處理,除取消當年考試資格和成績外,兩年內不得參加有關專業技術職務考試。為懲治考生作弊行為,考后人社部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檢測。經檢測確定為雷同試卷的考生,均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人社部12號令)取消當次該科目的考試成績。抄襲他人和被抄襲都會被確定為雷同試卷,望考生嚴守考紀,并防止他人抄襲。
(三)填寫報名表時,必須字體端正、清晰,不得寫繁體字和不規范簡化字,填寫姓名必須與身份證姓名相同。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填涂報名信息卡,嚴格按照填涂經濟報名信息卡注意事項(附件3)說明的要求進行,確保準確無誤,否則后果自負。
(四)各主管單位編排報名序號時不得重號,如重號或沒有報名序號,過卡報名時將沒有考生的信息,視為未報名,后果自負。
(五)試卷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在試卷上答題無效。
(六)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正式身份證、準考證、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字跡)、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儲存功能的計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攜帶。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