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2013年廣東深圳經濟師報名時間為7月9日至8月2日的通知
深人考發〔2013〕30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號),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于2013年11月2日舉行。為做好深圳市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組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考后提交報名資料、資格審核的方式。報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深圳市屬單位及駐深單位報考人員均須在網上完成下述整個報名(外省市單位報考人員必須回單位所屬地考試機構報名),考前無需前往現場確認。
報名之前,報考人員需認真閱讀本通知及相關附件,仔細核對本人報考時是否符合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1)及要求,如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報名并參加考試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報考人員須誠信報考,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通訊信息必須填寫考生本人手機號碼),并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填報的信息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實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從2013年起,考生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考及參加考試。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7月9日10時至8月2日17時截止(24小時開通)。自2013年8月2日17時起,將關閉報名系統,不再辦理補報名手續。
(二)報名流程
深圳市屬單位及駐深單位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內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點擊“網上報名”欄目選擇《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到“用戶登錄”界面點擊“考生報名”填寫姓名和身份證號后點擊“進入報名”閱讀“報名須知”、“誠信承諾書”點擊“下一步 ”及“同意”后進入填寫報名信息(必須按要求用簡體字詳細填寫完成)點擊“提交”后記下報名序號按要求上傳相片點擊“在線支付”進行付費(具體支付方式按網上提示進行操作)網上支付下載并用A4紙雙面(正反面)打印有支付號的《2013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簡稱《報名發證登記表》)即完成報名確認。
網上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及時備齊《報名發證登記表》及附件2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一起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保管留存,待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網上考后提交報名資料的通知要求到深圳市考試院提交上述相關資料,進行考后審核。
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信息不真實者或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三)準考證的獲取
準考證不需前往深圳市考試院領取,報考人員必須在10月28日10:00至11月1日17:00期間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www.testcenter.gov.cn)自行打印(必須使用A4紙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
應考人必須持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參考。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三、考試方式
(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考試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試機構在考試結束后將對雷同試卷進行認定和處理。應試人員務必在開考前按試卷封二注意事項填寫試卷代碼,并在考試結束前半小時檢查試卷代碼是否正確填寫。如未填寫試卷代碼,該科目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三)考場設在深圳。考試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