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方式
(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考試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試機構在考試結束后將對雷同試卷進行認定和處理。應試人員務必在開考前按試卷封二注意事項填寫試卷代碼,并在考試結束前半小時檢查試卷代碼是否正確填寫。如未填寫試卷代碼,該科目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各考點要做好考前告知及要求監考員做好提示工作。
(三)本次考試全省統一實行“裸考”,時鐘、考試用具由考點統一提供,考生應考時只需攜帶身份證、準考證、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手表、手機、耳機、橡皮擦、筆、削筆刀等其它物品進入考室、考座。
(四)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五)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1.對于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應試人員所在單位。
2.凡是處在違紀違規處理期的人員(在專業資格考試中違紀違規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員)不得報考。一經發現,均將取消考試資格。
(二)報考資格審核
考生須誠信報考,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通訊信息必須填寫考生本人手機號碼),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要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考場設置
各地級以上市和省直設置考場。考試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四)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 10月28日 9:00- 11月1日 17:00期間自行登陸“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
(五)證書發放方式
惠州市報名點考生證書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發放。具體發放時間請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http://hz.gdkszx.com.cn/)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