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及相關知識學習資料: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基本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基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二、群防群治制度
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五、傷亡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六、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重點解析]
1.注意掌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在整個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突出重要性,即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
2.掌握安全責任制度按主體劃分:的三類責任制:一是負責人的責任制;二是職能機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三是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掌握與“群防群治制度”相關的兩個關鍵詞,即“群眾路線”、“民主管理”。
4.在“傷亡事故處理報告制度”中,掌握什么是“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是于2004年2月1日開始實行的行政法規,在《考試用書》中占有特別重要的地位,必須認真全面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