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導則與標準學習資料: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的適用范圍
大綱的要求是:1.掌握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原則;2.熟悉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的適用范圍;
1.適用于國務院有關部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的下列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1)“一地三域”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的有關規劃,區域、海域、流域的建設、開發利用規劃)。(2)“十種”專項規劃(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力、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
2.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原則
1.科學、客觀、公正原則;2.早期介入原則;3.整體性原則;4.公眾參與原則;5.一致性原則;6.可操作性原則。
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基本內容和規劃分析
大綱的要求是:1.熟悉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基本內容;
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基本內容包括:(1)規劃分析,包括分析擬議的規劃目標、指標、規劃方案與相關的其他發展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的關系;(2)環境現狀與分析,包括調查、分析環境現狀和歷史演變,識別敏感的環境問題以及制約擬議規劃的主要因素;(3)環境影響識別與確定環境目標和評價指標,包括識別規劃目標、指標、方案(包括替代方案)的主要環境問題和環境影響,按照有關的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和標準擬定或確認環境目標,選擇量化和非量化的評價指標;(4)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包括預測和評價不同規劃方案(包括替代方案)對環境保護目標、環境質量和可持續性的影響;(5)針對各規劃方案(包括替代方案)擬定環境保護對策和措施,確定環境可行的推薦規劃方案;(6)公眾參與;(7)擬定檢測、跟蹤評價計劃;(8)編寫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告書、篇章或說明)。
三.環境保護對策與減緩措施
大綱的要求是:1.熟悉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中擬定環境保護對策與減緩措施的原則和優先順序。
在擬定環境保護對策與措施時,應遵循“預防為主”的原則和下列優先順序。(1)預防措施。用以消除擬議規劃的環境缺陷;(2)最小化措施。限制和約束行為的規模、強度或范圍使環境影響最小化;(3)減量化措施。通過行政措施、經濟手段、技術方法等降低不良環境影響;(4)修復補救措施。對已經受到影響的環境進行修復或補救;(5)重建措施。對于無法恢復的環境,通過重建的方式替代原有的環境。
*替代方案的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指為了實現某一規劃目標,除推薦方案以外,其它可供比較和選擇的規劃方案;第二層含義指不去實現這一規劃目標的方案,即“不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