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方法學習資料:驗收監測報告編制技術要求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針對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對環境造成污染或危害的建設項目進行。
一.驗收監測工作程序(熟悉)
(1)準備階段,資料收集、現場勘察、環保檢查。
(2)編制驗收監測方案階段,驗收監測工作程序見圖8-2.
(3)現場監測階段。
(4)驗收監測報告編制階段,以報告書(表)的形式反映。
二.驗收監測技術要求(熟悉)
1驗收監測的工況要求。
驗收監測應在工況穩定、生產負荷達到設計生產能力的75%以上情況下進行。
2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分監測人員、水質、氣體、噪聲、固體廢物五項進行。
(1)參加竣工驗收監測采樣,檢測數據經三級審核。
(2)水質監測分析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3)實驗室分析過程一般應加不少于10%的平行樣。
(4)聲級計在測試前后用標準發生源進行校準,測量前后儀器的靈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則測試數據無效。
(5)固體廢物監測分析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對可以得到標準樣品或質量控制樣品的項目,在分析的同時做10%的質控樣品分析。
3驗收監測污染因子的確定原則。
4廢氣監測技術要求,分有組織排放和無組織排放。
(1)有組織排放 監測次數:
對有明顯生產周期的建設項目,對污染物的采樣和測試一般為2~3個生產周期,每個周期3~5次。
對連續生產穩定、污染物排放穩定的建設項目,采樣和測試的頻次一般不少于3次。
(2)無組織排放
監測點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無、氟化物的監控點設在無組織排放源的下風向2~50m范圍內的濃度最高點,相對應的參照點設在排放源上風向2~50m范圍內。
監測頻次:監測一般不得少于2d,每天3次,每次連續1h采樣或在1h內等時間間隔采樣4個;
對型號、功能相同的多個小型環境保護設施,可采用隨機抽樣方法進行監測,隨即抽測設施比例不小于同樣設施總數的50%。
5 廢水監測技術要求,包括監測點位、監測因子、監測頻次。
(3)監測頻次:
對生產穩定且污染物排放有規律的排放源,以生產周期為采樣周期,采樣不得少于2周期,每個采樣周期內采樣次數一般應為3~5次;
對非穩定連續排放源,一般應采用加密的燈時間采樣和測試方法,一般每日開工時間或24h位周期,采樣不少于3周期;采用等時間采樣方法測試時,每個周期一句實際排放情況,按每2~3h采樣和測試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