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及相關知識學習資料:招標基本程序
(一)落實招標條件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進一步規定,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才能進行施工招標:
(1)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2)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準;
(3)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應當履行核準手續的,已經核準;
(4)有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
(5)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應主要審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是否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技術資格和能力,資金、設備和其他物質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
(3)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在最近3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編制招標文件
《招標投標法》還規定,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七)評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相關項目的評標委員會;已經進入的應當更換。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重點解析:
1、依法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什么條件才能進行施工招標,要清楚這五點內容,以及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的條件。
2、注意資格審查時,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對于編制招標文件,注意兩點:(1)需要修改澄清的招標文件應提交的時間;(2)以書面的形式。
4、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組成:(1)5人以上單數;(2)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