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電工程學習資料:施工質量評定表
8.質量標準中,凡有“符合設計要求”者,應注明設計具體要求(如內容較多,可附頁說明);凡有“符合規范要求”者,應標出所執行的規范名稱及編號。
9.檢驗記錄。文字記錄應真實、準確、簡練。數字記錄應準確、可靠,小數點后保留位數應符合有關規定。
10.設計值按施工圖填寫。實測值填寫實際檢測數據,而不是偏差值。當實測數據多時,可填寫實測組數、實測值范圍(最小值~最大值)、合格數,但實測值應作表格附件備查。
11.《評定表》中列出的某些項目,如實際工程無該項內容,應在相應檢驗欄用斜線“/”表示。
12.《評定表》表1~7從表頭至評定意見欄均由施工單位經“三檢”合格后填寫,“質量等級”欄由復核質量的監理人員填寫。監理人員復核質量等級時,如對施工單位填寫的質量檢驗資料有不同意見,可寫入“質量等級”欄內或另附頁說明,并在質量等級欄內填寫出正確的等級。
13.單元(工序)工程表尾填寫:
(1)施工單位由負責終驗的人員簽字。
。2)建設、監理單位,實行了監理制的工程,由負責該項目的監理人員復核質量等級并簽字。未實行監理制的工程,由建設單位專職質檢人員簽字。
。3)表尾所有簽字人員,必須由本人按照身份證上的姓名簽字,不得使用化名,也不得由其他人代為簽名。簽名時應填寫填表日期。
14.表尾填寫:××單位是指具有法人資格單位的現場派出機構,若須加蓋公章,則加蓋該單位的現場派出機構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