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及相關知識學習資料:相關合同
1Z304031 熟悉承攬合同的法律規定
《合同法》規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的,在通知定作人后,因定作人怠于答復等原因造成承攬人損失的,定作人應當賠償損失。
重點解析:
1、注意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外,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
2、定作人承擔賠償損失的兩個前提條件,一是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二是定作人怠于答復。兩個條件缺一不可。特別是在答題時,一定要注意是否有第二個條件。
1Z304032 熟悉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定(1)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價款。對價款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對于不能達成補充協議,也不能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行。
重點解析:
這里需要引起我們高度注意。這里的內容可以包括兩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這部分我們應該注意:
1、這里指的是執行政府定價的商品,而不是普通的商品。
2、這里指的是當事人都沒有違約的情況。
3、最終計價是按照交付商品時的價格執行,而不是簽訂合同時的價格執行。
第二部分是“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行。”這部分我們需要注意的是:
1、這里指的是執行政府定價的商品,而不是普通的商品。
2、這里指的是當事人有一方違約的情況。
3、這里談到了四種情況,這四種情況可以總結成一句話:適用的價格應不利于違約方。記住這一句話,就很容易掌握這部分內容了。
1Z304033 熟悉借款合同的法律規定
《合同法》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重點解析:
1.注意借款合同不一定采用書面形式,可以靈活約定形式。
2.注意借款合同未約定利息的,視為無息。
3.注意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法定利率,但是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且不允許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