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標準的監督實施
6.1實施監督的部門:國家環保總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保部門。
6.2實施監督的方式:
6.2.1自我監督:由排污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承擔。
6.2.2管理性監督由各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環境標準實施監督系統應形成歸口管理-實施-自我監督-管理性監督的運行機制。
小結:
1、國家環境標準體系。
2、環境標準之間的關系。
環境標準的監督實施
6.1實施監督的部門:國家環保總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保部門。
6.2實施監督的方式:
6.2.1自我監督:由排污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承擔。
6.2.2管理性監督由各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環境標準實施監督系統應形成歸口管理-實施-自我監督-管理性監督的運行機制。
小結:
1、國家環境標準體系。
2、環境標準之間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