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分政策:根據省市有關規定,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者,3年內(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參加縣鄉事業單位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0分。上述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審核通過、繳費成功后攜帶相關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要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于7月6日前到原人事局辦公室(原縣政府3樓西側)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在網上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的不予加分。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應聘公安類崗位的,網上報名后,應聘人員本人須于6月27日至28日9:00--17:30持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生持就業推薦表)等資料到慶云縣公安局辦公樓(一樓大廳有指示牌)進行現場目測,目測內容現場公告。經現場目測合格的,進行網上繳費。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目測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目測不合格的,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網上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l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除下派鄉鎮鍛煉、公安類崗位報考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報考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六)面試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于7月13日至16日到原人事局辦公室(原縣政府3樓西側)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3張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屬于國外留學學歷或國內高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學歷,須出具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證明,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可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面試考務費70元。
(七)聘用資格審查: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復審時,如發現應聘人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有制造假學歷、假證明、替考等弄虛作假行為的,查實后取消本次應聘資格且3年內不允許參加慶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三、筆試、面試及時間安排
(一)筆試。
時間:7月7日上午9:00—11:00
考生于7月3日至6日登錄報名入口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筆試地點及考生須知見準考證。
1、下派鄉鎮鍛煉、公安特警崗位、鄉鎮衛生院普通管理崗位、記者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
2、黨校、教育類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和綜合寫作。教育理論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知識與應用等內容。
3、衛生類、計生類專業技術崗位,公安法醫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30%)和衛生基礎知識(分值占70%)。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分。筆試成績確定后,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類別、招聘計劃數和考試成績分別確定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內,招聘崗位計劃數為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含)以上的按1:2(其中錄用計劃為10-13人,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實有人數參加面試。
筆試成績查詢時間:7月12日考生可登陸慶云政府網通知公告欄查詢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