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實施后,由縣招聘辦制訂招聘簡章,分別在“荔波網”(www.libo.gov.cn)、“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lbrs.cn)“黔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ww.gzqn.lss.gov.cn)發布,荔波縣電視臺、荔波縣文化館宣傳欄、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外墻電子屏發布招聘公告。
五、報名、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的組織
報名工作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各招聘單位派人參加。
2、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到所設報名點現場報名,一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費每人100元。
報名時間:2013年7月2日至7月6日的上午9:00時至下午17:00時(工作時間);
報名地點: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局大廳
準考證發放時間及地點:2013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工作時間),原報名地點。
3、報名要求
報名時,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荔波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13年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在職人員須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還須持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定向到縣(市)的往屆畢業生,提供所定向的縣(市)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符合放寬年齡條件的報考人員需提供相關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報考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職位的,還須提供縣(市)“項目辦”、“引導辦”的有關證明材料原件進行審查。所持的證明材料必須具有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年度考核情況等內容。
報考定向招聘退役軍人職位的考生,還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委托報名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被委托人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委托人的委托書原件或復印件(提供復印件的,必須在筆試前提交原件備查)。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現場報名同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由審查人員簽名并加蓋公章。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允許報考。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填寫報名信息要全面、真實、準確。凡出現填寫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時的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取消或調整。所報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考生本人申請,經縣
招聘辦同意后,給予改報其他職位。職位招聘計劃調整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不得改報其它職位。對取消、調整的職位,縣招聘辦在報名結束后在“荔波網”、“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
按照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創業的意見》(黔黨發〔2009〕6號)中有關對應屆高校特困畢業生免收報名費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到所在學校學生資助機構申請,由所在學校或學生資助機構出具相關特困生的書面證明原件,現場報名時經確認符合條件的即可免收報名費。
六、考試
(一)筆試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3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工作時間),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現場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委托他人代領準考證的,代領人需提供本人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并注明自己的聯系方式和考生聯系方式。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并統一考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能力測試》一科,總分為150分。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其他證件不能替代。以上證件不齊全不能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