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專業)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人員。其中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專業),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其他達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專業)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如應聘同一崗位(專業)中出現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如面試成績相同,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如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按專業知識成績(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如專業知識成績(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成績)仍相同,則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對進入考核、體檢范圍的人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醫院按收費標準實收。考核根據招聘崗位(專業)的要求,可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核對象,并寫出書面考核意見。
考核時,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本人人事檔案及報到證原件進行審查,對未能提交的,取消聘用資格。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對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若出現成績相同則按確定進入考核、體檢人員的辦法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公示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辦理有關備案手續后,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擬聘用人員未按規定要求到聘用單位報到者取消擬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原則上聘用到農村中小學校任教。按照考試總成績,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招聘單位。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間和正式聘用后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新聘用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
八、其它事宜
1、為做好 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成立由縣紀檢監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組成的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桓臺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
2、嚴格招聘紀律,整個招聘過程接受縣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如發現違紀違規問題將取消有關考生的聘用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進行嚴肅處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本公告由桓臺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3-8268045 (桓臺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
監督電話:0533-8163326 (桓臺縣紀委、監察局)
桓臺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一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