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確定擬聘用人員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試講成績排序。綜合成績需達到60分以上方可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體檢
擬聘用人員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七)選崗
體檢合格者進入選崗,按照報考崗位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選崗,崗位一經選定不得更改。若考生自動放棄,則按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參加體檢、選崗。
(八)考核
由招聘單位對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擬聘用人員的現實情況,并對擬聘用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若有玉人社發〔2012〕54號文件規定的10種情形之一,考核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參加體檢、選崗和考核。
(九)公示
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玉溪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認真、準確,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
(二)報名后,報考人員應注意登陸玉溪人才網了解考錄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公開招聘過程中,符合回避要求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五)本次招聘由通海縣人社局、通海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并由通海縣紀委監察局、通海縣國家保密局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877-3029107.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通海縣教育系統2013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五、報名咨詢電話
通海縣教育局人事股:0877-3801968
通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中心:0877-3029122.
通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通海縣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