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及相關知識輔導:勘察設計任務的發包
(一)發包的方式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發包依法實行招標發包或者直接發包。原則上,勘察設計任務的委托應該依據《招標投標法》進行招標發包,但是,《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下列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直接發包:
(1)采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2)建筑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
《工程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9條規定:依法必須進行勘察設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在招標時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的,已履行審批手續,取得批準。
(2)勘察設計所需資金已經落實。
(3)所必需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已經收集完成。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標的方式
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1.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
《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10條規定,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自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及國務院發展和改革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除符合邀請招標的條件并依法獲得批準可以邀請招標外,應當公開招標。
2.可以邀請招標的項目
《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11條規定,依法必須進行勘察設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在下列情況下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1)項目的技術性、專業性較強,或者環境資源條件特殊,符合條件的潛在投標人數量有限的;
(2)如采用公開招標,所需費用占工程建設項目總投資的比例過大的;
(3)建設條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開招標,將影響項目實施時機的。
3.可以不進行招標的項目
《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第4條規定,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政府審批能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項目的勘察設計可以不進行招標:
(1)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
(2)搶險救災的;
(3)主要工藝、技術采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4)技術復雜或專業性強,能夠滿足條件的勘察設計單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
(5)已建成項目需要改、擴建或者技術改造,由其他單位進行設計影響項目功能配套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