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基礎輔導:專利與專利法
1.專利與專利法概述
專利一般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專利。
2.專利權的主體:專利權人
類型規定
(1) 發明人或設計人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了創造性貢獻的人。在完成發明過程中,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為物質技術條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性工作的人均不是發明人或設計人。發明人或設計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單位、集體或課題組。
(2)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單位職務發明創造: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對于職務發明創造來說,專利權的主體是該發明創造的發明人、設計人的所在單位。
(3)受讓人
(4)外國人。
3.專利權的客體: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專利法》不予保護的對象: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動物和植物品種,但對于動物和植物品種的生產方法,可以依法授予專利權;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4.了解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5.專利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1)掌握專利權人的權利
①獨占實施權;②實施許可權;③轉讓權。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有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④標示權;⑤專利權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其專利權。
(2)專利權人的義務:繳納年費
6.掌握專利權的期限
類型期限計算起點
發明20年自申請之日起計算。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10年
7.專利的實施
專利的實施,是指專利權人或者他人為了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和銷售專利產品或使用專利方法。專利的實施有以下幾種情況:(1)專利權人的實施;(2)許可他人實施;(3)強制許可實施。
8.專利權的保護
熟悉專利侵權行為的概念,重點:以營利為目的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專利侵權行為分為直接侵權行為和間接侵權行為兩類。
(四)商標法
1.商標和商標法概述
(1)商標最基本的功能是識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
(2)商標的種類
分類標準分類結果
根據商標的表現形式不同文字商標
圖形商標
立體商標
組合商標
根據商標的使用途徑和商標權人的不同商品商標
服務商標
集體商標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證明商標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