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
教師、體育教練員崗位的考試由筆試、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三個環節組成。
1、筆試
(1)具備與應聘職位相對應的副高級及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者免筆試,網上報名及繳費成功后,通過面試前資格審查即可直接進入面試。
(2)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課堂教學、班級(團隊)管理常規知識,新課程改革理念,有關基礎教育的政策、法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相關知識,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
(4)筆試均不提供參考材料,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分值100分計算,筆試成績不帶入考試綜合成績。
(5)筆試成績和是否進入面試可通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2、資格審查
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以招聘人數與筆試人數1:5的比例確定從筆試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專業教師崗位報名比例低于1:5的已開考職位,所有參加筆試人員均進入資格審查。免筆試人員參加面試不受面試人數的比例限制直接進入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面試。
進入資格審查的應聘者需攜帶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位)鑒定、工作經歷證明、相關資格證書等的原件及復印件。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的,均不得參加面試,由此出現的面試人選空缺,可在該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替補。考生是否進入面試與筆試成績同時發布,面試及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招聘網站”上公布。
3、面試
面試時間初定在7月17日,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與崗位匹配的情況。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
4、專業能力測試
專業能力測試時間初定在7月22日,具體時間為通知為準。
進入專業能力測試對象按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以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專業能力測試人員名單,如通過面試的人數達不到該崗位計劃招聘數的3倍,專業能力測試對象為通過面試的實有人數。
專業能力測試采用授課的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于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
5、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按面試成績占6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占4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