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及相關知識輔導:受國家保護的文物范圍
《文物保護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下列文物受國家保護:(1)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畫;(2)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或者著名人物有關的以及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實物、代表性建筑;(3)歷史上各時代珍貴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4)歷史上各時代重要的文獻資料以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手稿和圖書資料等;(5)反映歷史上各時代、各民族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
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和古人類化石同文物一樣受國家保護。
二、水下文物的保護范圍
略
三、文物保護單位和文物的分級
略
四、屬于國家所有的文物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于國家所有。國有文物所有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
(一)屬于國家所有的不可移動文物范圍
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石窟寺屬于國家所有。國家指定保護的紀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畫、近代現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動文物,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屬于國家所有。
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改變而改變。
(二)屬于國家所有的可移動文物范圍
下列可移動文物,屬于國家所有:(1)中國境內出土的文物,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2)國有文物收藏單位以及其他國家機關、部隊和國有企業、事業組織等收藏、保管的文物;(3)國家征集、購買的文物;(4)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捐贈給國家的文物;(5)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屬于國家所有的可移動文物的所有權不因其保管、收藏單位的終止或者變更而改變。
(三)屬于國家所有的水下文物范圍
《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規定,
1、遺存于中國內水、領海內的一切起源于中國的、起源國不明的和起源于外國的文物,
2、以及遺存于中國領海以外依照中國法律由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的起源于中國的和起源國不明的文物,屬于國家所有,國家對其行使管轄權。
遺存于外國領海以外的其他管轄海域以及公海區域內的起源于中國的文物,國家享有辨認器物物主的權利。
五、屬于集體所有和私人所有的文物保護范圍
《文物保護法》規定,屬于集體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紀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傳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權受法律保護。文物的所有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