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與聘用
對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縣人社局在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公示前,因取消擬聘資格、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古藺縣人社局按規定依次等額遞補,每個崗位只遞補一次。公示以后,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占編聘用等有關手續。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一經聘用后,在古藺縣的最低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
六、紀律與監督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古藺縣人社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830-7233213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30-3190016
監督電話:0830-7212669
附件:1.古藺縣2013年上半年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