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古藺縣人社局牽頭,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縣紀委、監察局監督實施。
1.人員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與招聘人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進入資格審查,實際參考人數小于招聘人數2倍的,所有參加筆試的考生都進入資格審查,但形不成競爭職位的考生筆試成績低于合格線的除外)。筆試有缺考科目或成績為零分者、在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考試成績或考試資格者均不能進入資格審查。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在2013年7月8日通過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請考生注意關注。
2.審查時間:首次資格審查時間為7月11日,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有遞補對象的,古藺縣人社局按規定依次等額遞補,每個崗位只遞補一次。7月12日前公布遞補參加資格審查人員名單,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截止時間為7月16日上午10:00.
3.審查要求:資格審查主要圍繞報考條件(含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條件)進行,考生參加資格審查須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書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3)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人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4)《報名信息表》2份。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在7月20日,具體時間地點見資格審查后領取的面試通知書。
2.形不成競爭崗位的面試成績合格線:若某崗位由于缺考、面試成績為零分、違紀等原因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低于80分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體檢,不能直接確定為聘用人員。
(五)綜合成績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 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在所有的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
四、體檢及考核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崗位數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排序,筆試成績仍然并列的,按《綜合知識》成績排序,所有成績都并列的,再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未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成績為零分的人員或面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面試成績或面試資格的人員,不能確定參加體檢。
(二)體檢組織及標準:體檢應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確定,同時要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三)考核: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人社局牽頭,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對應聘者進行考核,考核主要審查考生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學歷、學位、身份證、資格證等)、檔案是否真實,審查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報考崗位要求,調查考生學;騿挝患坝嘘P人員對其評價。對考核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四)遞補: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古藺縣人社局按規定依次等額遞補,每個崗位只遞補一次。
(五)時間:體檢、考核工作原則上在2013年8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