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筆試
考生必須持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考試座位通知單才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1.筆試時間
(1)報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崗位:2013年6月29日9︰30-12︰00(北京時間)
(2)報考普通高中教師崗位:2013年6月29日9︰30-12︰30(北京時間)
2.筆試地點
在全區15個地、州、市、奎屯市和新疆師范大學設立筆試考點,具體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可自行選擇筆試考點(可與資格審查地點不一致)。選擇烏魯木齊市為筆試地點的考生,所報考崗位必須是烏魯木齊市招聘崗位。
3.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1門,包括綜合知識測試和學科專業知識測試兩部分:
(1)綜合知識測試考察考生對時事政治、民族宗教政策及教育法律法規相關內容的了解程度,要求考生全部用漢語答題。
(2)學科專業知識測試共分22個學科:漢語文、維語文、哈語文、蒙語文、柯語文、漢語、英語、思想政治(含思想品德、品生與品社)、心理健康、歷史(含新疆地方史)、地理、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美術、音樂、體育、信息技術(含計算機、電教)、綜合實踐活動(含勞動與技術)、通用技術、科學。專業測試分學科進行,實行“教什么、考什么”原則,考察考生對報考崗位學科專業知識的掌握及其應用程度,測試重點為現行中小學教材中的主干知識及其應用能力。
(3)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崗位筆試時間150分鐘,滿分150分,其中:學科專業知識測試120分,綜合知識測試30分。
普通高中教師崗位筆試時間180分鐘,滿分170分,其中:除“通用技術”科目外,其他高中考試科目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測試內容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崗位相同,另外增加20分普通高中知識測試題,計入筆試成績總分;高中“通用技術”科目綜合知識測試內容與其他科目相同,專業測試范圍均為高中知識部分。
4.試卷命制
《201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含雙語崗位教師)筆試試卷》由自治區教育廳統一命制,除維語文、哈語文、蒙語文、柯語文試卷外,其他試卷均用漢語命制并要求用漢語答題。凡未按照招聘崗位學科命題要求參加筆試的考生,筆試成績無效。
5.筆試成績計算及筆試成績、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
(1)筆試成績計算。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統一劃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普通高中教師崗位的筆試成績按不同科目分別劃定。筆試成績作為入圍面試排名和計算總成績的依據。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
(2)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2013年7月14日公布筆試成績,7月20日公布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請考生通過自治區教育廳網站查詢。
(四)面試
1.面試時間:2013年7月25日-31日
2.面試地點:各地、州、市教育局。具體面試地點及有關要求請于2013年7月20日起登陸自治區教育廳網站查詢。
3.面試組織:
面試工作在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下,由各地、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4.面試人員確定
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和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5.面試要求
(1)考生按照本人報考崗位的學科學段,在現行教材中自行準備三份教案,由面試專家任選一份進行試講,試講時間不超過20分鐘。
(2)考生凡在面試環節弄虛作假的,一旦發現立即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提前1天到面試考點報到,并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指定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面試時,考生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面試結束時原件退還本人。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證實其真實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5)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