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審查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委按照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填寫《忠縣2013年二季度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并按規定繳納考務費。
(三)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3年5月30日至31日到忠縣教委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筆試和面試。招聘崗位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名額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該招聘崗位。其中,緊缺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每科分值為100分,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公共科目及專業科目均采用客觀性命題,用2B鉛筆作答。
筆試時間初定于2013年6月1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按照1:2的面試比例,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考生公共科目與專業科目成績之和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其中,緊缺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凡考生筆試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教學技能、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因考生通訊工具不暢而未接到通知或未按通知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棄權。
3.考試考核總成績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30% 專業科目成績×30% 面試成績×40%
五、體檢
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在確定體檢人選時,如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則按學歷、筆試成績、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體檢時間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放棄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有關要求并結合崗位和行業的實際需求組織實施。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和縣教委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出現的缺額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所有考生須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報考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學籍檔案,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資格。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者缺額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等有關事宜,可登陸忠縣人民政府網查詢。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忠縣人民政府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報考農村小學、農村中學、農村幼兒教師的考生由縣教委根據專業學科需要,確定具體學校,并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經審核后,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7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規定,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嚴肅工作紀律
學校教師公開招聘,是公開選拔教育系統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忠縣人力社保局和忠縣教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