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2013年南通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為5月20日至6月3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城鄉建設(建工)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6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含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增項考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工作
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通市城鄉建設局共同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城鄉建設局負責考試報名資格初審工作,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報名資格終審工作。具體考務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二、考試時間及考點
考試時間定于2013年9月14日(周六)、9月15日(周日)兩天,具體時間及科目安排如下:
9月14日
上午 0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 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9月15日
上午 0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南通市區統一設置考點,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所注內容為準。
三、報考條件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考級別為考4科,即考全科):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制發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報考級別為一級建造師增項考試)。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獲得畢業證前的實習時間不列入計算,其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滿12個月為一年)。
(四)報考條件中所列學歷要求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高中(職業高中)學歷、技工技師學歷和黨校學歷不予認可].四、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一)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分別為《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共包括10個子專業(詳見附件2)。
一級建造師報考級別為考全科(考4科),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執業資格證書。
(二)已取得某一專業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另一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詳見附件3)。考試合格后核發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書,該證明書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此項考試按非滾動考試進行管理,名稱為“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即一建增項),為單獨列項考試,報考人員須取得并提供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等有關材料才能報考,一級增項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三)報考級別和報考專業不可隨意更改,如需更改往年報考級別或報考專業,須以新考生身份重新報名,并攜帶審核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且滾動年度內的成績一律作廢。
五、報名組織
(一)報名方式:
1.新考生[指首次報名參加考試者及一建增項考生,含更改報考級別(或更改報考專業)的人員,下同],采取先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再現場資格審核,最后網上支付的形式。
新考生報名時間:2013年5月20日9:00~6月3日16:00
新考生支付時間:2013年6月4日9:00~6月8日16:00(按照現場審核通過順序依次完成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6月8日16:00前,逾期不繳費者作報名自動放棄處理。)
報名和支付網址:http://www.ntpta.gov.cn.
2. 老考生[指往年已報名且資格審核合格并成功繳費的老考生,其中不含一建增項及更改報考級別、改報專業人員,下同],直接進行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和網上支付,無需現場資格審核,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報名。
老考生報名時間:2013年5月20日9:00~6月3日16:00
老考生支付時間:2013年5月20日9:00~6月8日16:00
報名和支付網址:http://www.ntpt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