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建筑經濟輔導:互斥方案選擇
互斥方案選擇都是假定各方案的投資壽命期(服務年限)完全相同的情況進行的。但是,現實中很多方案的壽命期往往是不同的.
比較壽命期不同方案的優劣時,嚴格地說,應該考慮至各投資方案壽命期最小公倍數為止的實際可能發生的現金流量。但是,預測遙遠未來的實際現金流量往往是相當困難的。為了簡化計算,通常總是假定第一個壽命期以后的各周期所發生的現金流量與第二個周期的現金流量完全相同地周而復始地循環著,然后求其近似解,進行方案的比較與選擇。在比較這類壽命期各異的投資方案時,年值法要比現值法和將來值法方便得多,因此,在比較壽命期不同的互斥方案時常常使用年值法。
(三)應用投資回收期時應注意的問題
在本章第二節的期間法中,我們講述了投資回收期的含義和如何求投資回收期。經常聽說某方案的投資回收期是多少,有時還用投資回收期的長短判斷方案的優劣。那么,投資回收期果真可以用采判斷方案的好壞嗎?
回收期的長短對評價方案優劣是不起作用的。回收期僅僅是一個表明投資得到補償的速度指標,是個時間的限值。
回收期法之所以被廣泛使用,其主要原因是:對一些資金籌措困難的公司,希望能盡快地將資金回收,回收期越長,其風險就越大,反之則風險小;計算簡單,直觀性強;期間越短,資金償還的速度越快,資金的周轉速度加快;回收期計算出來后,可大致地估計方案的平均收益水平。但是,即便如此,我們仍然可以根據資金的約束條件找出最有利的方案來,長遠看回收期是不能解決根本問題的。
因此,回收期法不宜作為一個指標單獨使用,只能作為輔助性的參考指標加以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