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蕪湖縣招聘34名中學教師的通知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皖教師〔2010〕9號)等規定,經縣編委批準,決定公開招聘中學教師34名。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二)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良好,身體健康;
(三)具備相應教師資格;
(四)各崗位的年齡、專業等要求見崗位表(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五)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六)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需征得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縣監察局全程監督下,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和審批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應聘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持畢業學校關于屆別、所學專業證明或就業推薦表等有效證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張,并如實填寫《2013年蕪湖縣中學教師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應聘人員對自己報名信息作出承諾,填寫虛假信息責任自負。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經資格審查合格后,交納筆試費90元(執行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請應聘人員在蕪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或蕪湖縣教育網下載并打印、填寫《2013年蕪湖縣中學教師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
2.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結束后的1日內改報其它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