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經濟基礎輔導:組織工作的基本原則
考試內容:組織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目標統一原則
(二)分工協作原則
(三)有效跨度原則
有效管理跨度是指一名主管人員有效監督、指揮其直接下屬的人數(掌握)。
(四)責權一致原則
(五)統一指揮原則
(六)集權與分權相結合原則
(七)精干高效原則
精干高效原則是衡量組織結構是否合理的主要標準之一。
(八)穩定性與適應性相結合原則
組織結構及其形式既要有相對的穩定性,又要與環境相適應,隨環境的重大變化而調整。
(九)均衡性原則
同一級機構、人員之間,在工作量、職責、職權及收入等方面應大致均衡,不宜偏多或偏少。
1、組織工作的基本原則
(1)目標統一原則
任何一個組織都是由其特定的目標決定的,組織結構的設計、組織形式的選擇必須有利于組織目標的實現。
組織中的每個部分都必須與既定的組織目標有關系,組織中每個部門乃至每個個人的目標和任務都必須支持總目標的實現。
(2)分工協作原則
分工就是按照提高管理專業化程度和工作效率的要求,把組織的目標和任務分解為各級、各部門以至各個人的目標和任務,使組織的各個層次、各個部門、每個人都了解自己在實現組織目標中應該承擔的工作職責和職權。
有分工就必須有協作。協作包括部門之間的協作和部門內部的協作。
(3)有效跨度原則
有效跨度,即有效管理跨度,是指一名主管人員有效監督、指揮其直接下屬的人數。
(4)責權一致原則
在進行組織結構的設計時,既要明確規定每一管理層次和各個部門的職責范圍,又要賦予其完成職責所必需的管理權限。
職責與職權必須協調一致,要履行一定的職責,就應該具有相應的職權;擁有一定職權也必須承擔相應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