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教師招聘頻道訊:南充營山縣教育局招聘150名中小幼教師的通知
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營 山 縣 教 育 局
關于在高等院校普通類應屆畢業生中考聘
在編教師的公告
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育質量,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按照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類2013屆畢業生考聘在編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聘崗位及名額
今年我縣面向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類2013屆畢業生考聘在編教師150名(考聘學校、類別學科及名額詳見附件)。
二、考聘對象及條件
(一)考聘對象
1、幼兒園教師須是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類2013屆學前(或幼兒)教育專業和藝體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2、小學音樂、美術、體育教師須是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類2013屆藝體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3、初中學科教師須是具備教師資格條件的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類2013屆專科及以上畢業生;
4、高中學科教師須是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類2013屆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5、營山職業高級中學的教育心理學教師須是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類2013屆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其他學科教師須是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類2013屆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二)考聘條件
1、政治思想條件。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在校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身體條件。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專業條件。研究生學歷及以上者報考類別學科教師可與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本(專)科學歷者報考初中學科教師須與所學專業或與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科一致,報考幼兒園、小學、高中學科教師須與所學專業一致。本科學歷者報考營山職業高級中學教育心理學教師須與所學專業一致,其他學科教師可與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
凡不符合考聘對象和條件的人員,在資格初審、筆試、面試、資格復審、聘用等任何環節中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三、考聘原則
(一)統一組織原則。考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縣紀委、監察局的全程監督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
(二)雙向選擇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自愿的原則,考聘到相應學校任教;
(三)合同管理原則。擬聘人員按照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與聘用學校簽定聘用合同,按政策規定進行管理。同時,須與聘用學校簽定《營山縣2013年新聘教師服務協議書》,約定在聘用學校任教服務期至少為五周年(含見習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