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審查
由嵩明縣教育局負責。報考人員所報崗位與所學專業應相接近,其中,英語、音樂、美術和體育崗位要求與所學專業相同。每個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即開考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采取單人單桌閉卷方式進行,考筆試采取單人單桌閉卷方式進行,考試范圍為對應學科的高中教學內容。筆試時需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3年5月23日—5月25日
上午8∶00—下午17∶30
準考證領取地點:嵩明縣教育局人事安全科(嵩陽二小綜合樓二樓)
筆試時間:2013年5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規定為準)
2.面試
根據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須于面試名單公示之日起3天內,提交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空缺名額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試講課題臨時抽簽決定。面試時需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面試時間、地點及其它面試過程中需要補充事項另行通知。
五、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一)本次招聘筆試成績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考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昆明教育人才網、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嵩明蘭茂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面試成績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三)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總成績將在昆明教育人才網、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嵩明蘭茂網公示5個工作日。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但查無實據的,依據考試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如出現某個崗位總成績最后一名并列,筆試成績高的考生考核、體檢;如出現某個崗位總成績最后一名并列,且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通知兩位考生進行再次面試,以后一次面試成績的高低確定考核、體檢人員)。
六、考核、體檢
(一)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習情況等;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
(二)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嵩明縣教育局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
(一)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昆明教育人才網、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嵩明蘭茂網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后,由擬聘人員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序選擇學校聘用,并簽訂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