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體檢
(1)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作出具體結論,其它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以認可。體檢標準按《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黔教人發[2004]10號),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須提交書面申請,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按體檢程序可進行一次復查。
(2)根據各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1:1確定體檢對象,同一專業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以試教(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出現某職位體檢不合格者,則從進入試教(面試)人員總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
(3)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3、考核
(1)考核原則:考核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2)考核程序及相關要求: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核政審對象。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提供本人學籍檔案,往屆畢業生需當地社區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現實表現證明材料。
(3)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應聘人員的擬聘用資格。
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有犯罪記錄或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ƒ其他不能聘用的情況;
考核不合格人員,不能列入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聘用
1.經筆試、試教(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畢節教育信息網、畢節市第四實驗高級中學校園網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天至七天,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政審表(一式二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一式四份),報市人事部門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在規定時間范圍內未能提供辦理聘用手續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2.聘用
聘用按(黔府辦發[2003]73號)文件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報市人事部門審批,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簽定聘用合同后三年內不能調動。
畢節市第四實驗高級中學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