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財政稅收輔導:國際重復征稅的免除
主要有四種方法:低稅法、扣除法、免稅法、抵免法
方法 解釋 作用
1.低稅法 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國外來源的所得,單獨制定較低的稅率征稅,以減輕重復征稅。 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重復征稅的數(shù)額,不能從根本上免除國際重復征稅。只有當單獨制定的較低稅率趨于零時,國際重復征稅才趨于徹底免除。
2.扣除法 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取得的國內(nèi)外所得匯總納稅時,允許居民將其在國外已納的所得稅作為費用在應(yīng)納稅所得中予以扣除,就扣除后的部分征稅。 不能從根本上免除國際重復征稅。
3.免稅法(豁免法) 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來源于非居住國的所得額,單方面放棄征稅權(quán)。這種方法是承認收入來源地管轄權(quán)的獨占地位。 可從根本上免除國際重復征稅,但可能造成本國應(yīng)稅收入的喪失。
4.抵免法(重點) 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的國外所得在國外已納的所得稅,允許從其應(yīng)匯總繳納的本國所得稅款中抵扣。 該方法承認收入來源地管轄權(quán)優(yōu)先于居民管轄權(quán),是目前解決國際重復征稅最有效的方法。
【例題1·多選題】(2009年)解決國際重復征稅的方法有( )。
A.低稅法
B.扣除法
C.免稅法
D.抵消法
E.抵免法
『正確答案』ABCE
『答案解析』解決國際重復征稅的方法有低稅法、扣除法、免稅法、抵免法。
【例題2·單選題】(2005年)甲國居民有來源于乙國的所得200萬元,甲、乙兩國的所得稅稅率分別為40%、30%,兩國均行使地域管轄權(quán)和居民管轄權(quán)。在扣除法下甲國應(yīng)對這筆所得征收所得稅為( )。
A.0萬元
B.20萬元
C.56萬元
D.80萬元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200-200×30%)×40%=56(萬元)。
【例題3·單選題】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的國外所得在國外已納的所得稅,允許從其應(yīng)匯總繳納的本國所得稅款中抵扣的方法稱為( )。
A.低稅法
B.免稅法
C.扣除法
D.抵免法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抵免法是指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的國外所得在國外已納的所得稅,允許從其應(yīng)匯總繳納的本國所得稅款中抵扣。
【例題4·單選題】(2007年)目前解決國際重復征稅最有效的方法是( )。
A.低稅法
B.扣除法
C.抵免法
D.免稅法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目前解決國際重復征稅最有效的方法是抵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