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分學科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前,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本人需攜帶戶口本、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筆試準考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A4紙)。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審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對弄虛作假、偽造、涂改證件(證明)參加資格復審者,記入招聘(錄)工作不良行為紀錄。
通過面試確認考生名單在指定網站予以公布,考生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原件到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取面試通知單。
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學科知識、教師基本素養、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
3.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 面試成績。
(五)體檢和考核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用崗位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取面試成績高者)。體檢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規定執行。體檢人員名單和體檢時間在指定網站發布。報考者登錄招聘系統打印體檢通知單。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對象提交檔案、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戶口簿等相關證件原件參加考核和政審。
四、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填寫《平頂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名冊》和《平頂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按公開招聘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河南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實行人事代理。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督
對弄虛作假、偽造、涂改證件(證明)及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應聘資格,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招聘(錄)工作不良行為紀錄,3年內不得參加政府人社部門組織的各類招聘(錄)考試。
對違反工作紀律影響招聘工作的人員,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 2978868 2629909
六、信息發布與政策咨詢
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平頂山市教育局網站是此次招聘教師工作指定的工作網站。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的相關信息,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
咨詢電話: 2629905,2979951
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頂山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