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安排
(一)公共科目筆試
1、考試科目
公共科目考試為教師綜合知識測試。
2、公共科目筆試時間和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3年5月4日(周六),地點見準考證。具體安排為:上午9:00-11:00教師綜合知識測試。
本次招考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查詢成績
考生可于2013年5月14日之后登錄“公招平臺”查詢成績。
4、打印成績單
對于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原則上不低于60分)的考生,可通過“公招平臺”打印成績通知單,作為本人參加各單位面試及調劑的憑證。
(二)資格審查
各區縣教委在2013年5月15日至20日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包括審查考生《應聘人員報名表》、身份證、學生證、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畢業生成績單和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證書等材料。
報考音、體、美學科教師的非相關專業考生,還需出具所在學校高校招收特長生證明材料。
(三)面試
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可按實際入圍考生進行面試。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根據該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面試。面試人員名單請登錄“公招平臺”查詢。面試時間為5月22日至27日,具體地點等事宜由各區縣教委人事主管部門安排通知。
第一輪面試結束之后,將進行崗位調劑工作。調劑崗位將在“公招平臺”統一公布并報名,調劑時間為6月4日9:00至6月11日17:00.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且符合擬調劑職位的資格條件的報考者,方可參加調劑。調劑面試人選,按照調劑報名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資格復審和調劑報名等具體事宜,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后,可登錄“公招平臺”查詢。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七、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
各區縣教委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情況在北京市教委網站公示7天。
八、其他規定
(一)考生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本次公招全過程,如出現證明材料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生,一律取消相應資格,對于證明資料造假的考生將通報其所在學校。
(二)對于受聘到農村中小學音、體、美等崗位的畢業生在本學校本崗位服務期不少于5年,具體服務期限由各區縣教委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附件:《2013年北京市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音、體、美等學科教師招錄職位表》
北京市教委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