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水路運輸輔導:國際船舶代理
一、國際船舶代理的概念和形式
(一)船舶代理的概念
船舶代理是指船舶代理機構或代理人接受船舶所有人(船公司)、船舶經營人、承租人或貨主的委托,在授權范圍內代表委托人辦理與在港船舶有關的業務、提供有關的服務或完成與在港船舶有關的其他經濟法律行為的代理行為。而接受委托人的授權,代表委托人辦理在港船舶有關業務和服務,并進行在港船舶有關的其他法律行為的法人和公民,則是船舶代理人。
船舶代理業屬于服務性行業。船舶代理機構或代理人可以接受與船舶貨運有關的任何人的委托,業務范圍非常廣泛,既接受船東的委托,代辦定期或不定期船舶營運業務,也同時接受貨方或承租人的委托,代辦他們所委托的有關業務。
(二)船舶代理關系的形式
在船舶到達國外港口之前,船公司首先要為自己所屬的船舶在將要到達的港口選定代辦船舶在港期間的一切業務的代理人,并與代理人建立代理關系。
船舶代理關系可分為長期代理關系和航次代理關系。船公司可能按船舶到達某一港口的頻繁程度決定與代理人建立長期代理關系或航次關系。如果船公司某港有派出機構,可與當地代理公司簽訂協議合營代理其船舶以節約代理費用。
1.長期代理
船公司根據船舶營運的需要,在經常有船前往靠泊的港l:3為自己選擇適當的代理人,通過一次委托長期有效的委托方法,負責照管到港的屬于船公司所有的全部船舶的代理關系形式,稱為長期代理。
2.航次代理
航次代理是指對不經常來港的船舶,在船舶每次來港前由船公司向代理人逐船逐航次辦理委托,并由代理人逐船逐航次接受這種委托所建立的代理關系。凡與代理人無長期代理關系的船公司派船來港裝卸貨物,或因船員急病就醫、船舶避難、添加燃料、臨時修理等原因專程來港的外國籍船舶,均須逐航次辦理委托,建立航次代理關系。船舶在港作業或所辦事務結束離港,代理關系即告終止。
經典例題:船舶代理關系可分為( )代理關系。
A.長期
B.定期
C.航次
D.隨機
【答案】AC
【答案解析】船舶代理關系可分為長期代理關系和航次代理關系。船公司可能按船舶到達某一港口的頻繁程度決定與代理人建立長期代理關系或航次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