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課稅對象
① 課稅對象,亦稱征收對象,是稅法規定的課稅的目的物,是課稅的依據或根據。
② 課稅對象是區別稅種的主要標志,體現著不同稅種課稅的基本界限。
③ 按照課稅對象的不同,我國的課稅對象可以劃分為:
流轉額: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金額,分為商品流轉額和非商品流轉額;
所得額: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獲得的純利潤和個人的收入;
財產額:納稅人占用財產的數量或價值;
其他:以上未包括的課稅對象,如產量、數量、特定行為等。
(3)稅率
① 稅率,是稅法規定的每一單位課稅對象所應納的稅額的比例或標準。
② 是計算應納稅額的尺度,稅率是稅收政策的中心環節。
③ 分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