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青島開發區考試培訓中心嚴格按照《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規程》(青人辦發〔2009〕14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11〕29號)組織實施。有關面試具體事宜,屆時詳見青島開發區政務網(http://www.qda.gov.cn)公布的面試工作有關通知。
根據招聘崗位的需求和特點,面試采用說課和試講(技能測試)的形式。說課和試講(技能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實踐能力。教材使用現行教材。
面試結束后,按照說課50%、試講(技能測試)50%的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當天在青島開發區政務網(http://www.qda.gov.cn)公布。面試考務費按每人70元收取。
五、成績核算
按筆試、面試成績(說課和試講或說課和技能測試)分別占30%、70%的比例百分制加權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并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有關信息將在青島開發區政務網(http://www.qda.gov.cn)公布。
六、體檢、考核
按照總成績,分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核人員,并組織體檢、考核。如1個錄用計劃中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考核人員。未達到1:3面試比例的崗位,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因放棄體檢、考核資格或體檢、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體檢、考核工作按《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青人發〔2006〕7號)等規定執行。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七、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青島開發區政務網(http://www.qda.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連同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等原始資料,報事業單位招聘主管機關審查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經審核后發放《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書》,雙方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按《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辦法》(青辦發〔2010〕1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紀律
公開招聘將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生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現錄用人員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取消聘用資格。
九、其他
1、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相關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錄用人員必須服從統一分配。
2、取消或核減計劃、現場資格審查、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方案、面試成績、體檢、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青島開發區政務網(http://www.qda.gov.cn)予以公布。
本簡章解釋權歸青島開發區教育體育局,其他未盡事宜由青島開發區教育體育局負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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