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⑤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說課)人員名單于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在黃埔信息網、黃埔教育網公布。
(3)面試(說課)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入面試環節,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技能,滿分為100分,按70%折算計入總成績。
2.特招:美術、音樂、體育、舞蹈等學科,采取特招的方式進行,考試由筆試、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說課)三個環節組成。
(1)筆試
筆試時間:2013年4月2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地點:詳見自行打印的準考證。
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時事政治等相關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只作為遴選依據,不列入考生總成績。筆試設合格線,根據招聘單位的類型(小學、幼兒園),按照招聘學科人數,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以招聘人數與筆試人數1:10的比例進入專業能力測試環節。招聘人數與筆試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全部進入專業能力測試環節。
考生在專業能力測試前須進行資格審核。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專業能力測試資格;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專業能力測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資格審查
①資格審查時間:2013年5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②資格審查地點:廣州市黃埔區大沙東路318號大院(黃埔區委黨校)2號樓1樓。
③進入資格審查人員,攜帶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和《資格審查目錄表》(見附件2或附件3)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同時提供《資格審查目錄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
④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⑤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說課)人員名單于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在黃埔信息網、黃埔教育網公布。